企业年金,会计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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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税三期上线,传统的税收筹划空间越来越小,作为企业的会计,除了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以外,如何合法合理节税也成为摆在面前的难题。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税前列支扣除,对企业和个人而言,皆为有利,值得尝试。本期大鹏说说企业年金那些事。

  企业年金不是新生事物,而是一项已经实行了十三年的老制度。2017年12月18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和财政部部长肖捷联合签发的《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企业年金?根据官方文件“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言以释之——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费?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如何管理?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企业与职工双方可约定其自始归属职工个人,也可约定随着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职工个人,原则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但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国(境)定居人员等特殊情况例外。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部分,大多数人理解为该项制度是企业的一项福利,其实不然。企业年金既是企业对职工的一项福利,也是一项有效的激励措施,为什么这样说呢?一是因为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对于企业缴费仅有上限的约定,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绩效贡献设定高、中、低等档次实施不同的缴费比例,作为员工薪酬中绩效奖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由于年金的归属约定比较灵活,企业可以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归属,且可以将此作为类似股票期权性质的一种激励措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从而更好地留住人才。

  当然,企业年金的实施,对于经营效益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税收挡板工具,一则可以借助企业年金为职工扩大福利范畴,同时合理规划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计缴时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二来可以按照规定计入企业成本费用,税前列支,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合理降低企业税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可以说,实施企业年金不论对企业还是对职工个人而言,是一项皆大欢喜的“双赢”之举,值得广大企业施行。当然,并不是说只有效益好的企业或者规模大的企业才可以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其它中小企业,也可以进行尝试。对于企业来说,实施企业年金制度虽然貌似增加了企业成本费用,但却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对于求职者而言,能找到一个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东家”,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很有必要了解企业年金的相关知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就企业年金在企业的实施提出相关的财务建议,会同企业把这项惠企利人的“民生”工程做好。

  来源:大鹏说会计微信号,由中国ACA网【www.aca.cn】综合整理发布,若需引用或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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